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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春
找人对付老赖拿到钱却隐身 有些收账公司不靠谱 |
来源:伊春收账公司 添加时间:2018-12-07 浏览次数:26767 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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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天,在苏州打拼的涂先生和妻子遭遇了一件郁闷事:他们在做生意过程中,遇到了一个生意伙伴,欠 了他们9万多元的业务款。由于一直讨不到债,他想到了找家收账公司帮忙。于是他在网上寻找了一家。然而, 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他的意料,收账公司是讨到了钱,可是却没有把钱给他们,这可急坏了涂先生和妻子。前天 上午,涂先生来到报社向记者发出了求助。
生意上遇到“老赖”网上找收账公司帮忙
涂先生告诉记者,2007年,他和妻子从湖北老家来到苏州打工,在木渎镇凤凰村购置了两台机床,从事加工机械零件业务。在90多平米的加工棚内,夫妻俩起早贪黑,全部收入基本用于老家的开支。在最近一段时间里,有一家客户,累计欠了他们9万余元的业务款。夫妻俩多次上门索要债务,均遭到了对方“没钱”的答复。“孩子要上学,家里还有两个老人,身体都不好,钱要不回来可咋办啊!”涂先生说,一心想着能把债给早点讨回来,他突然想到,为何不找一家收账公司帮忙呢!那样哪怕自己损失点费用,但也能把业务款追回来,用于家中急用。于是,涂先生在网上通过百度搜索,找到了一家收账公司。涂先生通过网站上的信息与该公司的陈姓负责人取得了联系。两人达成协议,对方承诺在一个月内帮涂先生收回欠款,双方并签下委托书,委托书上,涂先生将收账事宜全权委托给受托方陈先生。同时,涂先生还答应拿出总债务的10%作为“佣金”给收账公司。涂先生告诉记者,除此之外他还支付了对方1000元的保证金。“这下拿回欠款总算是有希望了。”涂先生松了一口气。
收账公司讨了钱不现身
急煞债务委托人
然而,事情的进展却在意料之外。涂先生说,据他了解,收账公司向他隐瞒了在7月30日上午,向欠债人已讨还了35700元和剩余欠款的期票,期票的期限为8月30日。知道事情真相的涂先生顿时傻了眼,他当即电话联系陈先生,约定时间见面要回钱款,但对方一直借口推托,拒不见面,声称等期票换回现金后一并给他。“他分明就是不想把追回的欠款给我们,等到8月30日一到,立马取钱走人。”涂先生向记者哭诉道,都怪自己糊涂,本以为能通过收账公司帮忙讨回债务,没想到如今却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局面了。涂先生说,无奈之余,他向木渎派出所报了案,派出所民警联系到收账公司负责人陈先生,对方表示会将钱给涂先生。可当民警要求其与涂先生见面调解,对方便不作声了。
根据涂先生提供的电话,记者与收账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取得了联系,陈先生承认,他们的确接了涂先生的收账业务。“债务款是追回来了一部分,但只有三分之一不到。”陈先生表示,在此前,他也通过电话与涂先生沟通过,等到债务全部追讨完后,会跟他一起结清。针对涂先生担忧的“收账公司拿到钱会跑路”的问题,陈先生表示,自己的公司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的,他不可能做出那样的事来。在8月15日前,他会将追回的债务款归还涂先生。
律师:如收账公司违约
可依法起诉追回欠款
江苏昊强律师事务所赵强律师认为,如果事情真如涂先生所言,对方追讨回了债务款,却故意不露面,如果收账公司负责人是主观故意,即从一开始就不想把要回的钱给委托人,并签下协议,这就属于合同诈骗,涂先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。赵律师同时认为,如果收账公司负责人并不是主观故意,那么现在涂先生和对方就是债权债务关系,而且他们之间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代理人应及时将这些权利和收益移转给委托人,不得无故延误,更不得据为己有。如果收账公司负责人将钱款占为己有,那么涂先生可以依法起诉其退回钱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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